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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成都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二、2009年成都市经济发展预期目标

  按照市委工作会议要求,200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住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试验区建设的“三个机遇”,立足“全域成都”,带头推进“两个加快”,实现“新三最”的新局面。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5%,第二、三产业社会劳动生产率预期提高8.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从2009年一季度经济发展情况看,在世界经济受金融危机严重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大环境下,全市经济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发展、保稳定”的要求,出现了较好的迹象和因素,经济开局平稳。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856.6亿元,增长12.3%;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16.5亿元,增长17.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94.6亿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74.0元,增长16.4%。

  三、2009企业工资增长调控目标和分类指导标准

  (一)2009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建议

  根据今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成都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今年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监管调控的工作要求和测算企业工资指导线的规定办法,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预测分析,综合考虑影响工资水平增长的各相关因素和国际金融危机及特大地震灾害的影响,并参照四川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水平,确定我市2009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1.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和劳动生产率比上年提高的情况下,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原则上可以确定在11%左右,既保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随经济和社会发展适度增长,发挥工资分配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的激励作用,又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以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对于工资水平过高及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各类公司,按照国家关于调节过高收入和对垄断行业的企业加强工资增长调控的要求,其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率应确定在基准线以下。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全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职工工资水平今年不宜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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