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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关于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


  3、督促检查阶段:7月20日至7月底,由市安监站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次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不开展隐患排查活动的一律不推荐“文明工地”评选。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各施工单位要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强化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轨道交通工程各施工单位尤其要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盾构掘进、盾构进出站、盾构吊装等关键环节和工序的安全施工管理。各监理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2009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相结合,全面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

  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设立职工隐患举报意见箱,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全面细致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消除违章行为。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各单位要以本次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本单位、本工程的重大隐患目录,并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认真予以整改,切实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各单位要采取充分利用媒体、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各施工企业、各建筑工地都要做好“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的动员部署,悬挂隐患排查治理月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要充分利用民工业余学校,上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课,形成全员参与排查安全隐患、人人自觉遵守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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