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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秦淮外国语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费〔2009〕165号)


秦淮外国语学校:
  你校《申请调整学费报告》收悉。你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民办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你校近年来的运行情况和南京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你校教育培养成本的监审报告,经研究,现就你校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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