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原则。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援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二)响应条件。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对灾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三)响应启动。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启动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各级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灾情报告和评估
(一)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县市政府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报告的责任单位,各县市发展改革、经委、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规划和建设、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商务、卫生、广播电视、粮食、旅游、气象、通信、电力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二)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州政府和州级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三)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农业、畜牧、林业受灾情况,交通、航空、水利、电力、供水、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及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受灾县市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向州政府报告。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尽快对受灾群众、受灾企业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民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害核查机制,安排民政救济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