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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决定


  (二)招投标部(8名)

  1.人员配备:部长1名(正科级),副部长1名(副科级),具备公路桥梁的造价资质的造价师1名,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造价资质的造价师2 名,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造价人员2名,具有招标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1名。

  2.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包括组织招投标活动、招投标信息的公示公告、招标文件的制作、工程量清单复核、组织评标、核发中标通知书等工作;负责实施现场秩序管理;负责拟定本部招投标业务制度;负责本部招投标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负责与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职能范围:州级部门和各县达到招投标规模、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

  (三)采购部(6名)

  1.人员配备:部长1名(正科级),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1名,一般工作人员4名。

  2.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委托负责组织和承办政府采购业务;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制度;负责政府采购的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政府采购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负责与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联系;负责州级政府采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职能范围:除州本级政府采购范围按规定执行外,政府购买的各类公共服务(如委托培训等)、大宗的农业、牧业等生产资料,以及农林牧等物品的采购,各县及州属国有企业大宗采购金额凡50万元以上的必须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

  (四)公共资源交易部(2名)

  1.人员配备:部长1名(正科级),熟悉国家土地、矿权、国有资产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人员1名。

  2.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为本州土地和矿权交易项目提供服务并实施现场秩序管理;受委托负责土地和矿权交易的组织和具体承办工作;负责对进入中心的国有资产和特许经营权出让的交易活动提供服务;负责拟定本部业务制度;负责本部招投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土地矿权政策和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负责与行政监督部门的联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职能范围:州国有土地、矿业、旅游、水资源等公共资源的转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单宗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及处置,各县50万元以上单宗国有实物资产转让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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