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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决定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决定
(阿府发〔2009〕18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推进我州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解决当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设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政府,经十届州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建立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定位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服务平台,由现有的工程交易中心、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合并建成,为州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争取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核定编制25名。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一委两办一中心”三级管理模式。设立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州级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管理、协调和监督机构,由州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州长、州纪委书记、分管发改委的副州长担任副主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招管办)和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招监办)。州招管办是我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管理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的建设及运作,规范交易行为,加强行业管理。州招管办设在州发改委,由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交通局、州规划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国资委、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农业局、州卫生局和州教育局等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其主任由州发改委主任兼任;州招监办己成立,设在州纪委(监察局),负责对交易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其主任由州监察局局长兼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提供业务精通、设施优良和服务高效的平台。

  二、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

  (一)负责为各类交易活动办理交易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二)收集、存储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和为各类交易提供服务。

  (三)负责制定进入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则,维护交易场所内活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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