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城区规划监察执法工作体制的通知
(遂府办函〔2009〕191号)
船山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理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工作体制,市编委批准组建了“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根据市规委会第63次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监察执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规划监察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市规委会审定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监控、查处职责。
二、船山区政府停止行使对金家沟物流港范围内市规委会审定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监控、查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