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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十、百、千”营销战略切实做好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成立服务中心,尽快建立市、县、乡三级服务网络,为农产品市场信息预测、预警和预报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引进一批营销、策划专业人才;加强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物流配送、连锁经营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营销技能培训。
  (三)着力打造农产品品牌。科学制订全市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打造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查处假冒伪劣行为,做好商标注册、品牌打造工作。对传统名优产品,抓紧注册、建立品牌;对有一定规模、一定市场、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进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充分利用遂宁观音文化的独特优势,打造好“俏观音”等特色农产品品牌。企业要借助区域品牌优势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企业特色、品质特色的产品品牌。要搞好优质农产品鉴评和农产品包装鉴评工作,评选“遂宁市10大名优农产品”和“遂宁市十佳农产品包装”,各区县政府要采取强力措施培育本地优势品牌,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的企业和产品参评、参展。
  (四)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政府统一规划、协会统一生产、企业统一收购的农产品标准化基地联动共建机制。加大对农产品基地的监督、检测力度,严格化肥、农药使用的监管,防止和减少有毒、有害物质对农产品及其产地环境的污染。启动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各区县要做好农产品基地准出制度试点,实现农产品向无公害、绿色、有机方向健康发展。
  (五)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市、区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农产品营销工作,鼓励营销企业、营销专合组织、营销大户参加省内外的展示展销会。对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认证、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原料基地认定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整体认定的区县,获得“遂宁市10大名优农产品”和“遂宁市十佳农产品包装”的单位,市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农产品营销联系会议制度,由市农业局牵头,商务、中小企业局、农办、旅游、畜牧、林业、粮食、供销等部门参与,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研究农产品营销措施,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营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农产品“十、百、千”营销战略有效实施。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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