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十、百、千”营销战略切实做好农产品营销工作的意见
(遂府办函〔2009〕1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搞好我市农产品“十、百、千”营销战略,更好地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做好农产品营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着力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全面推进农产品“十、百、千”营销战略,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二、目标任务
2009年至2012年,重点培育“成专供、上飞机”的农产品10个,每个区、县至少完成2个(其中,2009年完成1个);在100个大中城市(其中大城市40个,中等城市60个)设立遂宁品牌的农产品专销柜(点),每个区、县在20个以上大中城市(其中大城市8个,中等城市12个;2009年大城市4个,中等城市6个)设立农产品的销售专柜(点);在1000个超市中有遂宁品牌的农产品销售,每个区、县确保至少200个(其中,2009年100个)大中型超市有遂宁品牌的农产品销售。
三、具体措施
(一)积极营造农产品营销氛围。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农产品营销宣传力度,制定营销宣传方案,系统宣传遂宁产品。农业部门要及时把工作重心从“生产、加工、销售”转换到“市场、加工、生产”上来。
(二)加快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各级要加快建立联合营销机制,组建同类企业联合营销队,在大中城市的批发市场、超市联合建立遂宁农产品销售专柜,以降低市场风险和营销成本。要加快现有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冷藏保鲜、物流配送、检验监测、信息发布等设施。加快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建设,提高交易效率。各级工商、质检、商务、农业、物价等部门要规范市场秩序,农产品检验检测部门要加强抽检力度,尽快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问题农产品上市销售。切实开展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发展农产品从基地到超市的直接流通方式,支持有较强实力的加工企业、流通企业、专业协会、批发市场组建连锁示范店、配送公司或物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营销企业、协会以品牌、商标、专利技术为纽带发展特许经营。利用招商引资队伍开展农产品营销工作;积极举办和参加“西博会”、“农博会”、“遂渝商会峰会”等各类农产品推荐、展示、展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