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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发〔2009〕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三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今年,遂宁籍高校毕业生将达到13500余人,预计回遂宁就业报到将超过4000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各项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掘各地、各行业就业潜力,千方百计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通过加大相关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力度,大力清除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各种障碍,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生产一线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有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深入调查研究,做好高校毕业生情况摸底工作
  各级人才服务组织、教育部门、就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调查、数据汇总工作,充分掌握高校毕业生的专业类型、学历层次、学校分布等基本情况;各级民政、工会、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做好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调查工作,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毕业生要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劳动保障、工商、经贸、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进行联合调查,充分了解我市中小企业、各类服务行业的用人需求,积极掌握和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二)加强网络建设,建立高效快捷的就业信息交流平台
  市本级和各区县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信息平台,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专栏,提供用人单位需求与高校毕业生信息查询及相关链接服务,提供双方网上信息交流和双向选择服务。要加快区域间、部门间、校企间共享的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各区县政府职能部门、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举办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岗位需求信息和各项就业政策要及时汇总,对外发布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数据,要统一使用政府人事部门提供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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