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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3.强化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基本药物的监督性抽验工作机制,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实行全覆盖抽检,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继续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力度,及时处理突发群体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到2011年,全省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对全省92所县级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包括一定比例的县中医院;对全省28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加强型建设;支持村卫生室的建设,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达标的村卫生室;支持12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购置设备。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可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到2011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达到我省城市每万人口3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万人口2名全科医生。采取免费定向培养和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转岗培训的办法,启动全科医生培养计划,同时对现有全科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继续实施“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积极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

  加快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并实行基本工资全额补助。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培训。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实现我省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执业医师目标。加大卫生专业技术骨干队伍建设,逐步系统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到2010年,使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全部轮训一次。到2011年,选拔培养2000名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

  探索建立基层卫生机构吸引、稳定人才的长效机制。在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对长期在农村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学历条件和业绩条件上予以倾斜,以鼓励和支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乡镇。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进一步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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