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遂宁资阳自贡市中心血站增加项目的回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同意遂宁资阳自贡市中心血站增加项目的回复
(2009年6月30日 川价函〔2009〕145号)


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遂宁资阳、自贡市中心血站开展病毒灭活血浆等项目的函》(川卫函〔2009〕254号)已收悉。遂宁、资阳市中心血站符合辐照血液和病毒灭活血浆条件,自贡市中心血站符合病毒灭活血浆条件。经研究,同意遂宁、资阳市中心血站新增辐照血液和病毒灭活血浆项目,自贡市中心血站新增病毒灭活血浆项目。具体价格按《关于调整我省医疗临床用血价格的通知》(川价函〔2006〕30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