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业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桂农业办电〔2009〕46号)
各市农业局:
7月1日以来,我区各地连续出现入汛以来强度最强的降雨天气过程,近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了自治区洪涝灾害Ⅱ级响应,自治区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启动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09〕75号)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认真贯彻陈际瓦副书记重要批示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农业生产抗洪救灾工作,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抗洪救灾工作。近期我区的强降雨来势猛、强度大、影响范围大,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抗洪救灾工作的首位,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当前农业抗洪救灾上来,狠抓各项防汛减灾措施落实,确保认识、人员、物资、责任、措施“五到位”,做到科学防灾抗灾,努力把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做好汛期值班和灾害信息报送工作。要强化汛期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增加值班人员,保证抗洪救灾工作各类信息的畅通,确保抗灾救灾工作的各项指令和要求能够及时传达贯彻到基层。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及时调查、准确统计农业生产受灾情况和本地区抗洪救灾动态,并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部门。
三、切实抓好各项抗洪救灾措施落实。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针对当前受灾情况和田间农作物长势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科学抗灾救灾方案,抓紧落实各项抗灾救灾措施。一是组织群众防洪排涝。在洪涝灾害发生严重的地方,特别是对即将成熟的早稻田及低畦田块,要立即组织群众开沟排水,加固水利渠道,做好防洪排涝工作;二是抓紧抢修水毁设施,灾害过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重点修复直接影响早稻、晚稻生产的水利渠道和田间道路等设施;三是深入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及时组织抢收早稻等成熟农作物,做到成熟一块收获一块,成熟一片收获一片,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