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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把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作为采标工作重点。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进出口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时,企业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支持以出口产品为主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和具有技术优势的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三)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动我省优势企业申请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和分技术委员会(SC)及工作组(WG),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建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快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步伐,建立光电子、新材料新能源、机电、应用软件和生物医药五大产业集群技术标准体系,促进标准与专利技术结合,推动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在技术创新、专利申报、标准制订、品牌创建方面推出一批成果,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推向国际,带动具有我国核心技术标准的产业形成和发展。
  (五)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工业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继续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利用通用化、组合化、模块化等标准化工作有效形式,全面提高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六)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技术先进、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按标准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标准化与农业产业化的有机结合,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出口企业要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中的带头辐射效应,积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探索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品牌途径,发展精品农业,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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