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课程内容。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选修两部分构成,选修部分又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的科目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列入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列入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修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列入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选修。选修Ⅱ课程由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
(三)学制与学时。新课程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个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进行开发,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18学时。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3年中共需获得116个必修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培训与研修,提高课程实施能力。
1加强教育行政人员、校长和教科研人员的学习与培训。通过学习与培训,提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对课程改革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使其掌握实施课程改革的基本策略、政策和要求,提出适合本地区推进课程改革的措施和办法。端正学校办学思想,不断提高校长在课程规划、制度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促进学校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引导教科研人员研究课程实施中的问题和解决思路,真正成为新课程实施的引领者。
2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教师是新课程实施的关键,要按照新课程实施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教师岗位。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切实更新课程观念,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熟练掌握教材教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研修活动,帮助教师解决教学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不断提高教师的课程执行能力和课程开发能力。建立完善校本研修制度,形成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的学习环境,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加强师范生教育。高等师范教育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要求,增设与新课程相适应的教育内容,主动为新课程提供服务,使师范生的教育观念、知识结构、教学技能能够满足新课程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