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09]13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607号),经研究,现将降低后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通知如下:
一、本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降低为每户每年370元。
二、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原市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文件的通知》(京价[收]字[2000]378号)、《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价格的函》(京价[收]字[2000]44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