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必须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并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做好应用信息系统的保障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成立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主管部门和各相关院系人员组成的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规划、统筹、组织、协调、实施和监督检查的领导。

  (二)理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明确信息管理系统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的职责分工,确定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建立起严明的责任体系,切实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

  (三)强化培训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组织好实施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国家、省及单位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熟悉与把握信息系统的技术标准、建设内容、职责要求及实施方法,使所有应用信息系统人员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 加强信息系统条件建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需要,调整、配备必要的服务器、计算机等相关专用设备,保证信息系统运行的支撑条件。

  (五)制定与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加强信息系统应用的监督检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运行程序,按照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定期对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对在信息化建设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加强研究生处(部、院)的网站和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和网上办公系统建设,尽快实现网上办公及自动化,加强对外宣传,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要实现有关网站与信息系统的有效连接,充分发挥网站和管理系统的应用和服务功能。科学有效的区分可公开与不可公开的信息内容,加强网站管理,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信息系统建设与使用的近期工作安排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