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鲁教明电[2009]6号)
各市教育局:
近日,我省各地连续发生几起学生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死亡。6月7日,济南某民办培训机构在开展素质拓展训练时,攀岩训练设施坍塌,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当前正值汛期,既是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中小学生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务必在暑假前集中进行一次再教育、再动员、再检查、再部署,切实保证师生假期安全。
一、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要对师生开展一次专门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尤其要教育学生不要到江河、池塘戏水玩耍,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要进一步加强与社区、村委会、家长的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监管和教育工作。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有关水域设立警示性标识。
二、切实保障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
针对假期学生集体出行较多的特点,各学校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中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证件齐全、合格,严禁车辆超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组织的外出集体活动严格审批把关,主动会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加强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