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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大力推进我省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中小学校骨干校长队伍,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校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自2009年起实施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

  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将通过推荐选拔,从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校长中遴选100名德才兼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思路,学校管理经验丰富的中小学骨干校长作为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由省财政提供专项培养经费,教育厅负责培养和管理,打造一支齐鲁名校长队伍。

  现将《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电话:0531-86109606;81916561。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决定自2009年起实施首期山东省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实施目标

  (一)实施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旨在打造一支师德优良、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视野开阔,管理规范,具有教育创新能力的中小学校长队伍,为我省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中小学校管理人才,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程”将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本区域的名校长建设工程,形成一支以“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为龙头的名校长队伍。

  二、实施计划

  (一)根据评选条件,从全省在职在岗的普通中小学专任正职校长中遴选100名“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培养周期为5年,培养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命名为“齐鲁名校长”。

  (二)省财政在培养周期内为每位人选提供5万元的专项培养经费,由省教育厅管理和使用。人选所在市、县也要从教学条件、科研项目、培训进修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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