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省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按照责任分工,加大产业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调整和振兴目标的实现。各地建立相应组织领导体制。
(二)注重规划引导。
针对产业发展特点和市场需求不足的现状,围绕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发展经济,加快制定和实施保障性住房、社会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规划,稳定和扩大钢铁市场需求。加强各类钢铁产业专项规划与国家、省总体规划的衔接,强化发展规划的指导性、约束性和权威性,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严格目标考核。
各地区、省各有关部门按照本规划纲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范围、期限,加强指导和协调落实,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政策效果后期评价。
(四)优化服务环境。
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制度,简化相关工作程序。将重点技术、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纳入有关规划和年度重大项目计划,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和实施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布产业发展政策信息,完善产业发展预警机制。
(五)强化人才支撑。
把握当前有利时机,积极引进钢铁产业高层次人才。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努力扩大一线高素质操作人才队伍,提高产品研发和经营管理人才素质。充分发挥高等院校作用,引导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高校钢铁专业人才培养,调整专业结构,优化课程设计,使人才培养更好地为产业发展服务。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省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省内钢铁企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进口矿石对外谈判,努力获取“协议矿”,协同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应对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反补贴、反倾销诉讼,维护我省钢铁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反映行业运行动态和企业诉求,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附件1:
关 键 技 术
1. 技术研发领域
(1)前沿技术和关键产品生产技术。主要包括非高炉炼铁技术、连铸薄带技术、高效低成本纯净钢生产技术、大型板坯连铸技术、钢渣综合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重点为百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板和高压锅炉管、25万千伏安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等高端品种生产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