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的通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08/2009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具体要求

  学位授予单位登录“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可分类管理并完成数据采集、修改、校验、提交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正确区分学位类别

  学位授予信息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分级、分类采集。进行信息采集、汇总时,要严格按照《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学位办[2008]50号附件)中各学位类别的划分标准,正确区分每一个授予学位人员所属的学位类别,并按不同学位类别分别采集、上报数据。

  二、确保上报数据完整

  (一)要确保本学位授予单位将本学年度所有授予学位人员的数据全部上报。如果某学位授予单位的某一学位类别具有学位授予权,但本学年度未授予学位,学位授予单位应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二)所有信息采集项(含学位获得者电子照片)均为必填项。其中,“学位授予单位码”、“学位授予单位校长(院长、所长)姓名”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可以通过软件系统统一填报。其它信息须采集完整、规范、准确。

  三、规范处理并书面上报生僻字

  如果学位获得者姓名、导师姓名、论文题目等存在无法输入的生僻字,请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并将所有存在生僻字的信息一一对应列出书面清单,加盖公章上报。

  四、完整上传学位获得者电子照片

  为了保证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顺利实施,应确保所有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信息(含电子照片文件)通过“学位信息年报(备案)系统”上传至数据中心。

  与其它数据一样,学位获得者电子照片文件的上传按不同学位类别分别进行。为了保证学位获得者与其电子照片一一对应,电子照片文件上传须在此学位获得者其它数据(含“照片文件名称”)上传后进行,务必保证照片文件名与照片名称字段内容一一对应,避免照片张冠李戴。上传方式分为批量照片导入和单张照片导入两种。

  (一)批量导入:

  批量导入指同时导入2张以上照片方式。具体操作处理方法如下: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