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品牌战略。
制定扶持和保护品牌的相关政策,支持优势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大力推进自主品牌建设。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级各项扶持外经贸发展的专项基金,支持纺织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引导品牌企业“走出去”,通过境外投资、品牌收购、商标注册、设立境外合作区、建立销售网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全面提升自主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三)鼓励技术改造。
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继续给予财政扶持,鼓励引导企业抓住机遇提高管理、技术水平。支持和引导龙头企业与有关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纺织新原料研制中心、面料技术开发中心与推广中心等。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行业研发中心和开放式产学研合作机制,探索自主发展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鼓励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与设备,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研究的投入。以纤维材料的创新带动全行业的创新,加快纺织产品更新换代,加快高性能纤维产业化步伐,对重要纺织新材料的创新攻关和产业化给予“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特殊支持。
(四)支持产业转移。
充分利用苏北地区的劳动力、原材料、土地等资源,引导和推动苏南纺织、服装加工产业向苏北转移,鼓励纺织企业走集聚发展道路,提高规模效益。苏北地区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专业园区建设,提高纺织产业集聚区专业化、集约化、社会化水平。支持在苏北沿海滩涂和贫瘠土地建立黄麻、苎麻等天然纤维种植基地,发展麻类织物加工制造。充分利用国际纺织产业资本转移和国内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机遇,支持有条件的纺织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更好地利用国外资源,参与国际竞争。
(五)坚持环保优先。
坚决执行环保准入条件,严格限制和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环保不达标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纺织印染企业布点和废水排放,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纺织印染后整理水平,鼓励和扶持低污染、低排放、零排放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工艺的研制与应用。
(六)加强应对监测。
加强对纺织品重点出口市场的跟踪监测,研究出口市场的贸易政策,及时提供相关出口信息。加快技术法规和标准的信息平台建设,构建运转高效的WTO/TBT通报评议机制,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技术标准战略(TBT)计划。提升我省产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合理规避贸易壁垒风险,增加国际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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