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
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优势的铜、铝、稀土等有色加工企业,以资产、品牌、技术和市场为纽带实施跨地区的兼并重组,组建具有竞争力的战略联盟和企业集团,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增强企业实力,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核心竞争力。
(五)开展一批循环经济试点。
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铜加工企业在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低消耗、无污染、规模化的再生铜生产体系,提高废杂铜资源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水平。鼓励利用低品位矿、氧化矿、难处理复杂矿、尾矿与废渣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铝加工产业完善废杂原料回收管理体系,采用高效、低耗、污染少的工艺技术回收废杂铝。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先进、高效、无污染的工艺和装备,打造规模化的再生铅生产体系。
(六)推行一批绿色制造技术。
开展对有色金属工业用水综合集成最优化技术开发,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强低浓度二氧化硫综合利用和治理技术研究。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利用产业化进程。采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技术,有效处理和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和尾矿。
四、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切实落实国家和省扶持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着力解决当前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以赴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企业、保主要产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企业,在资金、用电和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重点铝冶炼企业开展直供电试点。
(二)加快技术改造。
积极采用自主创新的先进和适用技术改造产业,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关键技术、节能减排、淘汰落后装备。积极推广高效率、低成本、低能耗、环保型铜、铝加工新技术和新工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精铜和铝板、带、箔等有色金属深加工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资源保障。
围绕我省短缺的铜、铝、铅、锌资源,支持骨干企业以直接投资、购买股权等方式,合理开发利用国内有色金属资源,建立长期稳定的多元化供应渠道。探索建立有色金属收储制度,对重点加工项目和境外资源开发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