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积极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6.优化投资环境,激活民间投资,促进投资增长。
①加大清费治乱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在国家、省已取消和降低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收费清理工作,重点清理涉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验等方面的质监收费,按照补偿检测成本、兼顾社会承受能力的原则重新核定相关标准,明确收费对象、收费频次,完善收费政策;规范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收费行为;对企业反映偏高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经营、生活密切相关的检测收费标准进行降低;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检测暂时不能免费的,从严从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进一步道路收费。根据我省高速公路发展现状,合理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调整黄河大桥通行费标准。
②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价格秩序。开展对国家和省取消19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省降低12项收费标准的跟踪检查,严禁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以来城建(包括房管和规划部门)、交通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工商收费专项检查,主要检查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将正常的行政职能变由所属协会及其他单位办理收取会费或服务费等问题;开展燃油税费改革专项检查,保证国家的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力度,不间断地开展市场巡查和检查,坚决打击哄抬价格、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7.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增长。
①促进住房消费。全面清理各级政府批准的涉及房地产收费的政策,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给予取消。对房地产企业反映较多的收费项目,在重新审核的基础上降低收费标准。
②促进旅游消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及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门票价格,按补偿游览参观点资源保护和管理费用以及补偿游览区内财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原则确定,降低过高的门票价格。
③引导汽车消费。清理规范汽车购置、落籍、使用过程中的收费项目,科学制定机动车挂牌费、事故车辆道路清障服务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过路过桥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规范驾驶员培训费,改革停车场收费办法,提高收费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