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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分五个步骤进行:

  1、准备工作(7月10日-13日)。换届前,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在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下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街道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7月14日-17日)。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按照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7月18日-21日)。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街道党工委批复的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居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7月22日-25日)。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7月26日-31日)。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各区、开发区要选择一个街道或若干个社区,开展社区党组织换届直选试点工作,为社区党组织换届直选探索经验。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本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全省首届统一换届选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基函〔2009〕7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基字〔2009〕9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的通知》(民基字〔2009〕93号)等文件精神,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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