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9〕46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7月7日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市社区
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组字〔200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提高社区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基础,增强基层民主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社区换届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选举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和投票等关键环节。
(三)坚持探索创新
在一些基础条件较好、居民群众民主政治意识较强的社区,探索试点开展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的选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