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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实时动态远程上报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实时动态远程上报制度的通知
(苏教办学〔2009〕10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及时、准确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函(2008)24号文件要求,我省已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在每月的1日报送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为更加及时地掌握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经研究,从2009年5月4日起,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情况临时实行实时动态远程上报制度,请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每天(双休日或法定假日除外)将本校已签订就业协议、应征入伍、升学、出国、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以及被聘用参与政府科研项目研究的毕业生情况通过“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进行报送。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要动员已签约的学生及时上报,若毕业生就业去向因故发生变化,请及时修正。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工作,仍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苏教办学〔2009〕1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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