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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认定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

江苏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认定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通知
(苏教语〔2009〕2号)


各市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开展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语〔2008〕8号)精神,各地、有关高校积极开展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报工作。 截止2009年1月10日,共有81所学校递交申请。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核查调研、网络公示,现认定南京理工大学等46所学校为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特此通知。

  附件: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首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46所)

  一、高校(7所)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晓庄学院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徐州师范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二、中等职业学校(8所)
  南京幼儿高等师范学校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
  江苏省溧阳职教中心
  江苏省如皋职业教育中心校
  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盐城高等师范学校
  江苏省仪征职业教育中心校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普通中学(14所)
  南京市虹苑中学
  无锡市江南中学
  江苏省沛县中学
  常州市第一中学
  苏州市第十中学
  常熟市沙家浜中学
  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
  如东县实验中学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赣榆县海头中学
  江苏省清江中学
  盐城市泽夫中学
  江苏省扬州中学
  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
  四、小学(12所)
  南京市珠江路小学
  丰县人民路小学
  邳州市邹庄镇中心小学
  苏州市八一小学
  海门市实验小学
  通州市石港小学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小学
  淮安市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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