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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省科协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省科协关于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苏教基函〔2009〕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科协:
  根据江苏省科普宣传周领导小组《关于举办2009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暨江苏省第二十一届科普宣传周的实施意见》(苏科普周字[2009]1号),今年全省各地将围绕“创新促进发展 科普惠及民生”这一主题举办系列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5月16日-22日
  二、主要活动内容
  2009年科普宣传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前中心任务,围绕创新促进发展和科普惠及民生两大主线,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内容,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
  三、活动形式
  “科普宣传周”期间,全省各地将组织开展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创新、群众喜爱的科普活动,形式主要有科普讲座、科普创作、科普展览、科技下乡及一批科普场馆及科研院校的实验室免费向公众开放等。
  四、具体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充分认识中小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科普宣传周”期间展示的适合中小学生的科普资源,特别要发挥各类科普场馆对中小学生的教育作用,把中小学生参与科普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方面。
  2、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到各中小学,并主动与当地科协部门联系,了解各类科普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各中小学要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科普活动,可通过组织学生听科普报告、参观科普展览及场馆或参加科普创作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科普宣传周”活动期间公众参与率。全省“科普宣传周”期间的活动内容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省科协及各地方科协网站公布,请各地注意查询。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组织学生参加有关活动时,务必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参加“科普宣传周”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
  3、各级科协组织及所属学会要积极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普周”期间为中小学生参加活动提供服务。通过“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普大篷车百乡行”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把科普知识送进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老科学家、退休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的作用,为中小学科技教育提供有力支持;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策划,把中小学校举办的“校园科技周(节)”与科普宣传活动周的重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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