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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区(县)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及科、队、站长和骨干监督员培训,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的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和即将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套规章、市卫生局规范性文件等。
  五、完善餐饮服务监管制度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牵头组织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对市卫生局食品卫生监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规章的基础上完善北京市餐饮服务监管标准、程序。

  附件: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企业名称目录

二○○九年七月一日

  附件:
  食品生产、食品流通企业名称目录

        (接收单位):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有关事宜的通知》(京编委[2009]13号)和2009年6月18日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下列(生产/流通)环节的    户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单位自      日起移交给你局监管。

序列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许可项目

卫生许可证证号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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