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长沙市城区道路交通疏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函〔2009〕4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2009年长沙市城区道路交通疏导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9年长沙市城区道路交通疏导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挖掘道路通行潜力,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根据全市畅通工程计划安排,市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第二期城区道路交通疏导工程(以下简称疏导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把长沙建设成为具有国际视野的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及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目标,对存在交通问题的干道、节点和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疏导,通过科学的交通设计和必要的道路改造,以最小的工程代价获得最大的交通效益,改善交通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二、工作任务
第二期交通疏导工程实施范围为湘江中路、曙光路、城南路、白沙路、万家丽路、人民路、车站路、东风路、东二环九条主干道(全长45公里);友谊立交桥、芙蓉立交桥、国防科大北门三个节点;五一商圈(含司门口)、湘雅附二医院、伍家岭三个区域停车与微循环,简称“九三三”工程。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一是干道、节点整治,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整治、公交港湾式停靠站改造、交通隔离护栏及交通信号灯、行人过街立体渠化设施、绿化带的拆除和新建、智能交通控制系统设置(包括停车诱导系统)、道路改造;二是重点区域停车整治;三是完善支路的交通功能,形成微循环。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市城区道路交通疏导工程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确保疏导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城区交通疏导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工程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王扣柱
副组长:刘明理、余冬阳、袁志恒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公用事业局、长沙电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建投资公司、市环线公司、电信长沙分公司、市邮政局、各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