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依申请公开情况登记统计工作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主要形式。当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提出依申请公开的主要形式包括:1.通过办事窗口或其他来访形式当面提出申请;2.以传真形式提出书面申请;3.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申请;4.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各单位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出申请;5.以邮寄信函形式提出申请;6.以其他形式提出申请。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建立健全本机关受理、转办、回复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并督促和指导本系统下属各单位(包括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要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提出形式列表登记统计受理情况和依法回复情况。依法回复情况包括:1.同意公开;2.同意部分公开;3.不同意公开;4.所申请信息不存在;5.转请信息产生部门回复;6.申请内容不明确。同时做好申请人对回复申请评议情况登记统计工作,主要包括: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没表态四种情形。
(三)各区、县级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受理、转办、回复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列表登记统计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和依法回复情况,以及申请人对回复申请评议情况。各区、县级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除了负责做好以区(县级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受理情况和依法回复情况登记统计工作之外,还要负责及时征集区(县级市)所属各部门的登记统计情况,并督促和指导各街(镇)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和依法回复情况的登记统计工作。
(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各公共企事业单位通过各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咨询服务活动,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承办机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列表登记统计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形式主要包括:1.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本机关单位网站回复“网上咨询”次数;2.本机关单位组织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或信访接待日接待人数(人次);3.咨询电话接听次数;4.本机关单位网站“政务公开”、“网上服务”和“政民互动”三个栏目每月访问量。
三、关于“在线受理”办事审批备案事项登记
统计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市属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对已经实现“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类事项,应列表登记统计受理情况、办结情况和申请人满意程度。各区、县级市政府参照市本级做法,督促和指导区(县级市)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登记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