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整治工作结束,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9月底前将总结报告报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保局)。
附件:1.华北环保督查中心《关于天津市部分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调查报告》(2008年10月25日)(略)
2.华北环保督查中心《关于移送环境违法企业情况的函》(2009年6月5日)(略)
3.各区县环境保护重点整治区域及要求
4.华北环保督查中心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改方案汇总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3
各区县环境保护重点整治区域及要求
一、重点区域
大港区:赵连庄地区、海洋石化产业园区、津歧公路两侧、津港公路两侧
西青区:大学城区域、津淄公路王稳庄地区
津南区:津港公路至巨葛庄段、津晋高速公路至葛沽荣城铁厂段、津沽路两侧、津歧路两侧
静海县:大邱庄镇及周边区域、子牙镇及周边区域、104国道两侧
塘沽区:凯威路及周边地区
北辰区:京津公路引河桥北、津围公路南王坪段两侧、京津塘高速公路两侧、西堤头地区
东丽区:津滨高速公路两侧、津塘公路两侧、外环线两侧、大毕庄地区
汉沽区:新开路、汉北路、东风路、滨河路、大丰路、唐津高速公路、石化路、津汉路
宁河县:205国道两侧、芦汉路两侧、津芦公路南线两侧
市开发区:化工小区
滨海高新区:环外工业区
宝坻区:宝平公路、津围公路、京沈高速公路、津蓟高速公路、环城公路、宝坻城区
二、整治要求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制定本辖区重点区域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特别是重点道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违法企业,确定整治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采取综合措施。与本年度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按照挂牌督办的标准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各区县(经济功能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企业的检查监督力度,一经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严肃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报请相关区县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管委会采取综合措施,直至责令关闭;对环境违法企业点多面广的重点地区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对相关街镇实施区域限批措施督促整改。
附件4
华北环保督查中心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改方案汇总表
静海县
序号
| 企业名称
| 查出的问题
| 处理情况
| 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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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津福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008年和2009年暗查,问题均为酸性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2008年已由县环保局责令停产,罚款4万元;
2009年已由县环保局责令停产,罚款3万元
| 完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处理稳定达标排放,2009年9月10日前整改达标验收完毕
|
2
| 天津全胜金属恒润机械制造厂
| 2008年和2009年暗查,问题均为酸性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2008年已由县环保局责令停产,罚款4万元;2009年已由县环保局责令停产,罚款3万元
| 完善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处理稳定达标排放,2009年9月10日前整改达标验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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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祥铜业有限公司
| 部分生产工艺没有集气罩,烟气排放不达标,除尘灰未经处理,在厂区内随意堆放
| 2008年已由县环保局责令限期整改,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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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津市静双宝马空调部件有限公司
| 现场阻扰、抗拒执法,直接排放高浓度酸性气体,废水
| 2008年已由县环保局责令停产,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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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津泽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酸性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2008年已由县环保局责令停产,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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