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无照经营。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无照经营工作计划。
2.重点整治“五小”店档,持续加强对小饮食店、小士多店的整治和日常巡查监管,及时解决关系居民健康的油烟扰民问题。2009年前建立与环保、卫生、法院等部门查处油烟扰民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各司其责,齐抓共管。
3.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促进无照经营监管到位,2009-2010年重点整治居民住宅小区、商业区、一二级马路面和城中村、近郊农村的无照经营;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出版物市场、互联网信息和网吧的管理;依法依规规范“五小”企业的经营行为,巩固整治无照经营成果。
(五)提高行政效能和规范化服务水平。
1.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活动,推行“一审一核制”注册登记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印发加强市局机关窗口建设提高注册登记效能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工商企〔2009〕228号)精神,合理设置窗口分工,方便群众办事,统一窗口工作人员着装。建立统一的窗口管理体制,规范注册登记流程。力争2009年6月底前实现企业网上名称登记,为企业提供网上名称预查、注册登记受理业务进度查询、免费提供企业登记公告和企业资料查询等服务。2009年底,开通内资企业网上登记,实现内资、外资企业网上登记纳入局外网一站式服务大厅,提高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效能,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2.规范窗口服务。各窗口单位要按照窗口行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达标责任中工商部门的测评标准,继续狠抓微笑、便民、规范、高效服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服务形象和服务效率,落实“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全覆盖,大力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强化公务员公仆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市民对工商工作的满意度高于90%。
3.深化政务公开。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穗工商综〔2008〕363号)部署,抓住“案费证照”等关键环节,公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及规费收缴的项目、标准、依据和证照办理的程序等;2009年底前,市局统一制发《工商所政务公开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各级工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建立统一的工作机制和公开平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外部监督机制和内部制约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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