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工商局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穗工商综〔2009〕282号)
各分局、市局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印发的《广州市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纲要》(穗文明委〔2009〕3号)和《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达标责任分解表》精神,市局制定了《广州市工商局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计划》(含《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达标责任分解表》),经市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广州市工商局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达标责任分解表(略)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广州市工商局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计划
为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的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2010年亚运会的召开和2011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根据《广州市2009-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纲要》(穗文明委〔2009〕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以迎接2010年亚运会和城市环境面貌“到2010年一大变”为契机,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总目标,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坚持积极行政,严格依法监管,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不断提高社会和群众对工商部门的满意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创建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有较大好转,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制售假冒伪劣、走私贩私、商业欺诈、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率明显提高;影响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的无照经营行为、违章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等得到根本性整治;队伍依法行政、勤政廉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市民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满意率逐年上升,推动我市实现2011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