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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2009年秋季全国糖酒会期间对住宿业床位价格实行临时干预的通知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2009年秋季全国糖酒会期间对住宿业床位价格实行临时干预的通知
(郑价金〔2009〕8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秋季全国糖酒会(下称“糖酒会”)接待服务工作,防止糖酒会期间住宿业床位价格出现较大的波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规定和河南省发改委《关于2009年秋季全国糖酒会期间对郑州市住宿业床位价格实行临时干预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09]8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09年秋季全国糖酒会期间对住宿业床位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措施通知如下:

  一、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的内容和标准:

  五星级宾馆双人标间每天1280元,四星级宾馆双人标间每天780元,三星级以下宾馆床位价格按不超过2008年同期挂牌价执行。

  三星级宾馆在2009年9月15日以前,将2008年同期挂牌价格和糖酒会期间实际执行价格报市物价局予以公示;二星级及二星级以下宾馆2009年9月15日以前,将2008年同期挂牌价格和糖酒会期间实际执行价格报所在县(市)、区物价局予以公示。其他各类服务费、代办费,在限价管理期间,不得提高。

  二、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的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逾期自动停止。

  三、切实加强糖酒会期间的价格监管工作

  (一)认真搞好糖酒会期间宾馆酒店床位价格最高限价公示工作。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床位最高限价,三星级以上宾馆(含三星级)床位价格由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布,二星级以下饭店、招待所(含二星级)床位价格由各县(市)、区物价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国内外游客的监督。

  (二)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床位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物价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违反限价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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