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长城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9〕34号)
新郑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郑州长城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收费的请示》(新价[2009]28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225号)精神,根据成本监审结果(新价成本监审{2008}第05号)结合该校实际,经研究决定该校有关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专学费:4000元/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