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资源管理,严控资源开采总量
一是结合我市铝及铝加工产业发展需求,实行资源开采年度计划审批制,做到总量控制、计划开采,保护资源,严禁乱挖滥采,严控资源流失;二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原矿向优强企业配置,实现资源合理开采及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延长资源服务年限,有效保障铝及铝加工产业发展的资源供给能力;三是对新建单纯的原矿开采及初加工项目不予支持,对现有原矿和初加工企业,限期两年实现转型,向深加工发展,确保原矿实现100%就地转化。
(七)积极推进煤电铝联营
结合我省能源优势,寻求省及国家支持,积极争取电解铝生产电力直供试点,实现铝电联营,着力解决电力成本过高的问题,真正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四、重点项目
具体项目见“贵阳市铝及铝工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重点项目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园区所在区(市、县)政府及市级工业经济相关部门要围绕铝及铝加工产业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国家、省相关优惠政策,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中铝贵州分公司等企业精深加工项目推进工作,统筹全市铝及铝加工产业的协调发展;二是协调整合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铝及铝加工产业发展的调控及导向作用。发挥项目、土地、环保、规划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效应,通过支持或限制两种方式,充分实现政府对产业的发展意图。
(二)多渠道引导资金投入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引导资金及工业投融资平台作用,通过投资、补助、技改及流动资金贴息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技术创新项目及铝精深加工、节能减排、资源勘探等重大项目的投入;二是加大铝及铝加工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发展铝及铝加工下游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竞争力,构建合理的产业及产品体系。
(三)规范铝土矿资源开发
制定强有力的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铝土矿资源的控制和保护力度。一是对于乱挖滥采者,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打击,直至收回资源开采权;二是对现有原矿和初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未实现转型的,坚决采取强硬措施,依法强制限采或收回采矿权;三是通过严把项目审批及土地供应等环节,杜绝新建原矿开采与初加工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