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海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沪汛办〔2009〕33号)


各有关单位:

  本市主汛期已将来临,防汛形势不容乐观。为贯彻落实2009年上海市防汛工作会议和沈骏副市长讲话精神,确保全市各建设工程安全度汛,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汛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筹备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决战年,一系列扩内需、促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的措施正在全面实施,迎世博600天行动也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加上汛期天气的不确定性,本市防汛工作风险越来越高、影响越来越大,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上海汛期天气具有“两多一少”(台风偏多、高温偏多、降雨偏少)的特点。同时,多年的防汛实践表明,本市梅雨期和盛夏季节极易发生雷暴、冰雹、龙卷风等突发性强对流天气,且复杂多变、危害性大。

  据统计,目前全市有近万个工地正在紧张施工,其中有86项重大工程,特别是轨道交通有170多个车站和200多公里里程在跨区域、跨汛期施工,影响范围很大,一旦管理措施不到位或违规作业,就可能发生堵塞下水道、损坏防汛设施等问题。因此,防汛工作必须警钟长鸣,不能有半点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定要从全市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抓好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切实抓好今年建设工程的各项防汛工作,为构筑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强化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防汛工作责任制。

  市防汛指挥部汛前已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公布了各区县的防汛责任人,明确防汛责任。各建设工程要继续实行由项目法人和工地负责人负责的防汛责任制,并张榜公布,接受市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尤其是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拆改和损坏工地范围与周边地区的防汛排水设施;如确因施工需要移改、封堵防汛排水设施的,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并落实临时度汛措施,指定专人管理,落实防汛责任制,确保地区防汛安全。各区县防汛办、工程安质监站要加强督促检查。所有工地,要立即对周围下水道作全面检查疏通,并确保排水畅通,严禁将泥浆直接排入下水道。同时,对防台风工作也不能掉以轻心,各施工工地要加强对塔吊、脚手架、临时活动房,特别是高空悬挂脚手架的安全管理,按防汛四级响应规范的要求,制订防汛防台预案和人员撤离方案,要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各类防汛隐患。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