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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2号建议的答复

宁波市城管局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2号建议的答复


高荷娣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532号建议《关于规范市场行政执法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外地人口急剧增加,无证摊贩在市区经营行为也日渐增多,给正规的市场和周边住户带来影响。面对此类现象,市场管理部门和辖区街道政府管理难度大。通过引入公共服务外包方式,对解决市场周边秩序管理进行探索和尝试。

  前几年,我市对三乱保洁(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治理进行服务外包,由社会服务公司承接,效果明显。市场周边秩序管理服务外包具体做法是由区环境卫生经营服务中心、辖区街道和市场管理部门联合委托具有保洁资质的公司参与辖区的保洁作业,协助环卫职工开展市容秩序监管工作。他们的工作方法是劝阻一些乱设摊、跨门经营等现象,保证市容整洁,遇到不服管理的向执法部门举报,由行政执法机构来解决。提供公共服务外包企业的服务人员,他们的身份不是行政人员,因此,他们不具备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权利,不具备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其管理行为不是行政执法行为,只能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履行工作职责。

  对参与市场服务管理的外包企业,我们对他们服务范围和要求都有严格规定(目前的范围是菜场周边和夜间主要道路),自觉接受区环境卫生经营服务中心等委托部门的监督。在服务管理过程中,他们的行为如果触犯了治安或刑事法规,则由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从市区已有外包服务开展的区域来看,保洁的效果还是比较理想的,城区菜场周边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状况大有改善。但由于保洁服务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具体的作业中不可避免出现一些因作业人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引起群众不满的情况。对此,我们已责成相关部门与委托企业沟通,加强对下属员工的教育管理,做到文明作业、规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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