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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200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09]161号 2009年7月3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我省是雷电灾害高发区,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十分严重。今年6月18至20日的强雷暴天气过程,共发生雷电云地闪击57000余次,2人遭雷击死亡;6月27至29日的强雷暴天气过程,共发生雷电云地闪击46000余次。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雷减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目前全省已进入雷电灾害高发期,防雷减灾形势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增添措施,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防御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雷主管机构的组织管理职责,做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认定等工作;安监部门要把防雷减灾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检查和落实;建设部门要严格规范防雷设施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公安部门要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安全工作;教育部门要加强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督促学校切实抓好防雷工作;林业部门要全面落实防止雷击森林火灾的各项防范措施;电力和通信部门要严格落实电力设施和通信设施的防雷安全措施。

  三、准确预报,及时预警

  各级气象部门要积极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水平,切实做好雷电天气、雷击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准确发布雷电天气预警预报和雷击森林火灾预报;要加快雷电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雷电预警实效。广播、电视、报纸、通信和信息网络等媒体,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播发的雷电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后,要及时无偿地向公众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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