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用水对象,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合理配置水资源,因地制宜地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1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与本地相适应的节水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以水权、水市场管理为中心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更加协调;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形成自觉节水意识和合理用水方式,在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上实现水资源供求平衡。
(二)主要指标
到2011年,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至64.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至55.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节水灌溉面积达118万亩,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到12%;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5%以上,县城达到6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县城达70%;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15%以上,县城达到10%;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降至168升。
四、主要任务
(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1.制定出台《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及规章,利用法律法规对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中的优化配置、统一管理、水资源的有偿使用、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
2.制定与《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制定计划用水管理、水平衡测试管理、节水器具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具体的节水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提高管理效率。
(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搞好水量分配和取水总量控制。依据省水利厅水量分配方案,提出各县(市、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2.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制定重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加大水平衡测试工作力度,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扩大计划用水管理范围。
3.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与节水主管部门落实联动会审制度,确保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