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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坚持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用水对象,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合理配置水资源,因地制宜地采取合理的节水措施。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1年,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立与本地相适应的节水法规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以水权、水市场管理为中心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更加协调;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形成自觉节水意识和合理用水方式,在维系良好生态环境基础上实现水资源供求平衡。

  (二)主要指标

  到2011年,全市万元GDP取水量降至64.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至55.6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节水灌溉面积达118万亩,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到12%;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5%以上,县城达到6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县城达70%;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15%以上,县城达到10%;城镇居民人均日用水量降至168升。

  四、主要任务

  (一)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1.制定出台《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及规章,利用法律法规对我市地下水资源管理中的优化配置、统一管理、水资源的有偿使用、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

  2.制定与《洛阳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制定计划用水管理、水平衡测试管理、节水器具管理等规章制度,使具体的节水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提高管理效率。

  (二)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

  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搞好水量分配和取水总量控制。依据省水利厅水量分配方案,提出各县(市、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加强取用水管理。

  2.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制定重要工业行业用水定额,加大水平衡测试工作力度,改进和完善计划用水考核方式,扩大计划用水管理范围。

  3.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与节水主管部门落实联动会审制度,确保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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