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洛阳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管理制度、形成节水减排机制为根本,从当地实际出发,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技术、宣传教育等措施,通过示范带动和典型引路,转变用水模式,创新用水机制,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优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创新发展模式,转变增长方式,改变用水观念,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坚持制度创新,规范用水行为。建立完善的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制度,实现水资源的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同参与。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目标责任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市场引导的节水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自觉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节水减污,促进循环使用。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控制相结合,以节水促减污,以减排促节水;按照多循环少排放、再利用、资源化的要求,建立全社会的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抑制用水过快增长,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水环境和生态恶化的状况。
坚持科技创新,促进高效利用。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用先进的节水技术改造现有的水资源利用工程设施;大力研发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淘汰落后、低效的用水设备和技术,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