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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

  1.主要任务:

  (1)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2)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3)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4)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5)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6)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较多的小企业、小作坊进行整顿,解决行业内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

  2.进度安排:

  (1)2009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整顿。

  (2)2009年下半年,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小麦粉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排除潜在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秩序,督促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制度、关键点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质量溯源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原料采购、出厂销售台账等记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3)2009年年底前,完成抽检和评价工作任务,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工作。

  (4)2010年上半年,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不符合生产条件的无证生产企业,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单位和个人。

  (5)2010年年底前,初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

  以上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落实。

  (四)开展食品进出口环节整顿

  1.主要任务:

  (1)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打击非法进出口食品行为。

  (2)对已获得相关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农产品原料备案基地进行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的运输包装上一律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出口的食品、农产品要完全符合进口国和国际通用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3)强化对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完善不良记录制度,打击逃避检验检疫行为。

  2.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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