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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的通知
(宿办发〔2009〕63号 2009年5月26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中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2009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

  2009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1.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安排集中轮训、短期实践培训、专题讲座等。制作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题教材。(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党校)

  2.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大力宣传报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农村干部,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同时,加强警示教育,选择一些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教育基层党员、干部。(牵头单位:市纪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3.加强 “农家书屋”建设,依托文化下乡“三送”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配合单位:市纪委)

  4.制定和完善乡(镇)、村干部和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具体行为规范,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农工办、市民政局)

  5.继续对村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开展勤廉双述公开质询工作和对乡镇领导干部实施勤廉公示。(牵头单位:市纪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

  6.继续开展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工作。(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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