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监控网络,提高突发性传染病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加强和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完善健康危害预警系统、应急预案和干预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医疗救治能力、防疫防病能力、心理应对能力;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和预防等六位一体能力,增强农村疾病防控能力,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的蔓延;加强基层医卫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救护水平,到2015年,全省基层医护人员培训率达到95%。
(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普及气候变化对人类健康影响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疫病防御的意识;广泛开展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文明村等创建活动,倡导健康、环保、节约的绿色生活方式,改善公共机构和社区生活卫生环境;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切断相关疾病传播途径;加强对儿童、老人、孕妇和敏感行业作业人群的保护,切实增强公众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
第五部分 应对气候变化的保障措施
大力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体制机制和决策协调机制,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行动机制,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应对气候变化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省政府成立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我省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应对气候变化的合力。充分发挥省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的作用,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及影响研究,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省清洁发展机制技术服务中心的作用,利用碳市场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本方案。
二、完善政策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农业、森林、气象、水资源、土地管理、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节能减排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我省已出台的森林和水资源管理、鄱阳湖湿地保护等地方性法规。加快研究制定气候资源、生物资源、可再生能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地方性法规;完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等政策措施;把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要求纳入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为实现应对气候变化各项目标提供保障。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确保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三、提升科研水平,推广新型技术
加强气候变化科技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整合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研发力量,加快紧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大专院校气候变化领域学科建设,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加强气候变化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重点研究提高能效和清洁能源技术、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主要行业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控制与处置利用技术、生物固碳技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森林资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适应性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技术推广体系,大力促进节能减排、节水和适应性技术的广泛应用,逐步实现应对气候变化技术产业化。加快天气气候预测、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代气象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四、加强国际合作,发展低碳经济
充分利用《京都议定书》相关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在水电、风电、垃圾填埋气、煤层气、低温余热发电等领域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建设,引进先进的环保技术,改善生产工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加快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在高效生态农业、环保型工业、生态旅游、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绿色贸易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利用山江湖工程国际影响,在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技术转移等方面加强项目合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打造世界低碳经济与技术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开展低碳经济试点,推进低碳技术、低碳产品、低碳能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