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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


  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增强应对能力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完善干渠、支渠、斗渠系统,着力搞好田间工程建设。在鄱阳湖平原和吉泰盆地等粮食主产区,加强老旧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完善灌排体系;在丘陵地区,狠抓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快山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建设。

  (二)调整农业结构和种植制度。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合理统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环鄱阳湖优质稻、赣北“双低”油菜、赣南生态果业、赣西木本油料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力发展大棚蔬菜、水果和温棚养鱼等设施农业,力争在精细农业方面有所突破,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调整种植制度,发展多熟制,提高复种指数。

  (三)加强农业新技术研究与推广。 大力开展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培育品质好、适应性广、产量高的优良动植物新品种;有计划地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抗冻害、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大力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在适宜地区,推广改良品种。加强农业新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光合作用、生物固氮、病虫害防治、抗御逆境等方面研究,力争适应性技术研究开发有重大进展。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推广农业应用新技术的能力。

  (四)加强动、植物保护。 建立健全农业有害生物预警和动物疫病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有害生物的入侵、植物迁徙性病虫害、动物传染性疾病、因环境变化产生的变异性病害、人畜共患病等监控和防治。

  (五)减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 选育低排放的高产水稻品种,推广水稻半旱栽培技术、秸秆还田和少(免)耕等耕作方式,增加农田土壤碳贮存,有效降低稻田甲烷排放强度。实施沃土工程和测土配方施肥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规范规模化养殖,加强畜禽废渣及污水无害化处理,大力推广“猪-沼-果(渔、蔬)”模式,提高沼气的利用率;禁止沼气产生企业向大气中直接排放沼气。

  五、强化水资源保护,实现永续利用

  (一)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改变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错误观念,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综合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提高用水效益、效率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在工业生产中推广节水工艺与中水回用,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喷灌等节水技术,在生活中提倡使用节水设备;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再生利用水平。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建立用水价格级差制度;探索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现用水权有偿转让,引导水资源优化配置。

  (二)强化水利工程建设。 加强防洪体系建设,完善鄱阳湖第六个单项工程,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完成康山蓄滞洪区建设;加强“五河”重点河段和沿河城市防洪设施建设,重点城市达到100年一遇标准,提高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在加强堤防和控制性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退田还湖(河)、平垸行洪、疏浚河湖。加快鄱阳湖、峡江、浯溪口等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能力。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合理调节和调度水资源,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问题。

  (三)加大水资源保护。 建立健全流域管理体制,强化综合管理和协调,加强鄱阳湖和“五河”的保护,开展省界、市界、县界水质监测,严格执行环境污染事故问责制度;严格实行排污许可证和总量控制制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关闭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设置的排污口;加强入江、河、湖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必须进行充分论证,严格审批;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妥善处理上下游关系,推进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加强水环境监测网络与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对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保障人民健康

  (一)加强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研究。 突破传统公共卫生运行机制模式,加强卫生与气象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气候影响污染物的生成和分布研究,建立大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网络,积累悬浮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相关的基础数据;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心脑血管病、意外伤害、中暑、呼吸道等疾病的发生发展影响研究;开展气候变化对疟疾、登革热、血吸虫等疾病传播媒介的变化研究,强化手足口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原体产生环境及防控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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