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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4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乡规划局制定的《哈尔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一日

哈尔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国家测绘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测管字〔2009〕12号)和《黑龙江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图宣教管〔2009〕2号)精神,切实做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正常的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文件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环节开展整顿规范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地理信息市场中各种非法测绘活动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等行为,重点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用1年多的时间,基本杜绝无资质测绘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行为,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出版服务行为得到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打击和教育相结合,增强地理信息从业单位的安全保密意识,自觉遵守测绘、保密、新闻出版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各级执法人员协同配合、联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整顿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不断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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