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1.做好拉力赛的新闻宣传工作。
2.负责制订拉力赛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突发事件的新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举办新闻发布会,确定新闻发言人、发布相关信息等工作。
4.负责参加拉力赛境内、港澳记者的接待、管理与服务工作。
5.组织、指导有关新闻单位做好拉力赛新闻报道工作。
6.协调联系报纸、电台、电视台与网络媒体的宣传。
(二)自治区公安厅
1.做好拉力赛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制订拉力赛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国内途经路线和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4.负责在国内赛程提供开道警车。
5.维护拉力赛大型活动秩序和公共安全。
(三)自治区国家安全厅
负责协助主办单位做好行前宣教,指导主办方做好境外安全保卫工作。
(四)自治区财政厅
负责落实和拨付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赛事资金,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自治区卫生厅
1.制订境内、外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境内、外医疗救护保障工作。
3.负责食品卫生安全。
(六)自治区文化厅
负责办好拉力赛发车仪式、新加坡晚会、颁奖晚会等大型演出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七)自治区广电局
负责组织协调其所属电台、电视台等对拉力赛进行宣传报道。
(八)自治区体育局
1.负责协调、指导、检查拉力赛工作,制订拉力赛总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及时收集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加以解决;收集、整理工作信息,定期编写工作简报。
4.负责落实拉力赛工作经费。
5.负责组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自治区旅游局
负责拉力赛境外活动的旅游推介,做好车队在境外过关、住宿安排。
(十)广西博览局
负责协调拉力赛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事宜,协助举办拉力赛发车仪式、凯旋仪式及颁奖仪式等大型活动。
(十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负责做好拉力赛人员,车辆及载运器材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
2.负责拉力赛的出入境车辆、人员卫生检疫及相关器材检验、鉴定工作。
(十二)自治区接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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