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旱地糖料甘蔗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等16个技术标准项目奖励的通报
(桂政办发[2009]8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技术标准发展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区优势特色产业产品综合竞争力,我区有关单位制定的《旱地糖料甘蔗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等10个国家标准、《工业用氧化淀粉》等2个行业标准、《鲜湿米粉质量安全要求》等4个地方标准已分别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发布。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32号)的奖励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获得奖励的重要技术标准项目通报如下:
一、给予《旱地糖料甘蔗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珍珠分级》、《轮胎定型硫化机》、《电子数显指示表》、《合金内氧化法银金属氧化物电触头技术条件》五个国家标准项目各奖励20万元。
二、给予《白砂糖》、《重熔用铝锭》、《往复式内燃机 安全 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米香型白酒》、《食品添加剂α-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五个国家标准项目和《工业用氧化淀粉》、《涂料工业用重质碳酸钙》二个行业标准项目各奖励10万元。
三、给予《鲜湿米粉质量安全要求》、《巴氏杀菌水牛乳》、《地理标志产品 梧州龟苓膏》和《地理标志产品 忻城金银花》四个广西地方标准项目各奖励5万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技术标准获奖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技术标准获奖项目表
一、国家标准10项
国家标准GB/T 19566— 2004 《旱地糖料甘蔗高产栽培技术规程》
国家标准GB/T 18781— 2008 《珍珠分级》
国家标准GB/T 13579— 2008 《轮胎定型硫化机》